在消除母婴传播工作中,营造友好、无歧视的医疗卫生环境,为感染者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合法权益,是降低母婴传播风险的重要策略措施。
一、为保障感染者权益,积极推进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保护感染妇女及所生儿童合法权益,我们郑重发出倡议:
·从我做起,提高消除母婴传播的意识和能力;
·主动参与,接受消除母婴传播的干预和治疗;
·关爱他人,营造消除母婴传播的环境和氛围。
(一)营造无歧视医疗环境
在为“艾梅乙”感染孕产妇和儿童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为“艾梅乙”感染孕产妇和儿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
1.不得拒绝或推诿为“艾梅乙”感染者提供医疗服务。
2.在不接触就诊者血液、体液的普通诊疗过程中,对所有就诊者一视同仁,不得针对“艾梅乙”感染者进行不必要的过度防护。
3.尊重“艾梅乙”感染者的生育决策权,如无医学指征或不宜生育者,不得任意建议其终止妊娠。
4.不得将感染孕产妇和儿童就诊顺序故意排在最后。
(二)规范服务行为,重视感染者隐私保护
医院医务人员在为“艾梅乙”感染孕产妇和儿童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应正确看待“艾梅乙”感染孕产妇和儿童,尊重他们的合法权益,注意隐私保护、知情同意和避免歧视:
1.不得在不合适的时间、场合,以不当的方式询问病史。
2.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不得公开感染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等相关信息。
3.在感染者的配偶/性伴通知方面,尊重感染者的意愿选择告知方式、时间和地点。
4.不得评判“艾梅乙”感染者以前或其自述行为,不得在公共场合大声呵斥或孤立“艾梅乙”感染者。
5.在保护“艾梅乙”感染者隐私的前提下,为其提供充分的消除母婴传播方面的知识、政策、健康教育等服务。
(三)开展针对性培训,降低职业暴露风险
1.定期开展消除歧视与感染者权利保障的培训,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并提供心理支持。
2.加强职业防护技能培训,采取充分的防护措施,降低医务人员与“艾、梅、乙”相关的职业暴露风险。
(四)建立服务监督、投诉和反馈机制。
1.已建立院内医疗投诉管理制度,医疗安全办负责患者及家属的投诉。
2.设立咨询投诉电话,专人负责“艾梅乙”感染者投诉相关登记。
二、反对家庭暴力,共同拥抱美好明天,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
1.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2.重视第一次暴力事件,绝不示弱,明确告诉施暴者,你的人身权利不容侵犯,家暴属于违法行为,记住防范家庭暴力应从第一拳开始!
3.敢于向外界求助,说出自己的经历,必要时寻求心理医生、亲友或者相关部门帮助,由他人出面劝告施暴者。
4.如受到家暴,必要时可到医院就诊确诊伤情,注意收集证据,包括人证和物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可以先逃离施暴者。情节轻微的,可以向亲友、邻里、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妇联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求助。情节严重的,迅速拨打“110”,请求公安机关制止。
6.珍爱生命,珍惜权利,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勇敢向家庭暴力说“不”!
三、促进性别平等
性别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各方面,享有同等权利,负担同等义务
性别不平等表现在哪些方面?
性别不平等表现在很多方面,包括但不限于:1.女性在教育、就业、政治和家庭生活等领域的参与度和机会。2.女性在家庭角色中承担的压力和女性在职场中受到的歧视。3.性别暴力和骚扰的问题包括男性对女性的性骚扰和女性对男性的性别暴力。4.女性在健康、生育和家庭生活等领域的成本和负担。5.男性在家庭和育儿中的参与度和角色以及女性在职场和家庭中的职业发展。6.社会对男女平等的期望和政策以及男女在社会中的角色和地位的差异。
性别不平等如何助长家庭暴力性别不平等在家庭暴力问题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以下主要原因:1.权利失衡。性别不平等导致了家庭中的权力失衡,使得施暴者感到可以控制和支配受害者。2.社会认同。封建思想赋予男性“强者”和女性“弱者”的角色,这种观念极易造成家庭暴力看似合理化。3.经济依赖。性别不平等可能导致女性在经济上依赖男性,使得她们担心经济无法独立,从而难以离开虐待关系。
总之,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者,如果遭受性别歧视、家庭暴力,不管什么形式的家庭暴力都是违法的,“艾梅乙”感染者若有此类遭遇,请立即说“不”。
医务处公共卫生科
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