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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下半年申请硕士、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术型、专业学位)报送材料的通知

关于2022年下半年申请硕士、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术型、专业学位)报送材料的通知
2022-10-09 11:32:34

2022年下半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术型、专业学位)遴选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202073号)和《2021年新版临床医学研究生导师选聘要求》的规定,请符合相应遴选条件要求并有意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者,务必于2022101418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行政楼一楼研究生处办公室),逾期不候。

一、报送材料清单

(一)《兰州大学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兰州大学增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兰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跨学科、类别招收培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二)证明材料(现场审核原件,留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均需按照以下顺序排列,同时,复印件在右上角按以下顺序标号)

1.身份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教学职称证明;

2.5年发表的科研论文(附:兰州大学图书馆查新检索报告;SCI需注明分区);

3.5年主持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提供任务书、项目批文、成果书等);

4.5年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出版的学术著作(封面及著作前2页);

5.5年获得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专利证书,并提供已实现转化或产业化应用累积到账经费证明;

6.5年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证书;

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通过并颁发的新药证书;

8.5年兰州大学、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到账科研经费证明(如果为兰州大学到账经费,需提供入兰州大学账户的经费单、兰州大学科技处科研入账证明等,注明实分经费还是虚分经费;如果为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到账科研经费,请统一从科发处开具。);

9.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须提供临床工作年限证明;

10.申请博士生导师的提交加盖所在学院公章的带教研究生证明;

11.外单位兼职导师须提供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党委审核意见并出具书面审核情况说明;

(三)如果需跨一级学科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者,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兰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跨学科、类别招收培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二、注意事项

(一)材料清单所有材料按要求提交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

(二)同时请申请人将所有证明材料扫描成PDF,和《兰州大学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兰州大学增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兰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跨学科、类别招收培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的电子版一起打包,命名为“申报导师类型(硕/博)+姓名”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ldyyyjsds@163.com

(三)同时申请学术学位导师、专业学位导师的,可填写一份《申请表》,封面相关信息用“/”隔开。

(四)填写申请表时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并注意时间期限,过期的内容请勿填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0931-8625163  0931-8356693

四、附件

附件1. 2022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材料

附件2. 2022年下半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材料

研究生处

二〇二二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