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康哲奖助学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康哲奖助学金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第一临床医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大三、大四、大五学生。
二、奖学金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无任何违规违纪情况;
3.热爱医学事业,学习态度端正,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30%以内,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4.具有创新精神,崇尚科学,积极参与科研训练,具备良好的科研素养;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公益活动等,乐于奉献,在生活中能够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6.获得其他社会类奖学金者不可兼得。
三、助学金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原则上是本学年学校发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无任何违规违纪情况;
3.热爱医学事业,学习态度端正,有上进心,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50%以内;
4.具有创新精神,崇尚科学,积极参与科研训练,具备良好的科研素养;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公益活动等,乐于奉献,在生活中能够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6.获得其他社会类助学金者不可兼得。
四、奖励期限及标准
1.康哲奖学金
奖励本科生6名,每人5000元/年。
2.康哲助学金
奖励本科生10名,每人2000元/年。
五、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阶段(11月20日-11月23日)
符合条件的本科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向年级提交《康哲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康哲奖助学金评定名册》(附件2)。
(二)学院评审阶段(11月24日-11月29日)
学院“康哲奖助学金”项目管理委员会按照学校奖助学金评审流程进行评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选结果报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备案。
六、材料报送
(一)材料内容
1.《康哲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2.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一份,若有无成绩科目,教学秘书老师在成绩单空白处书面说明并签字);
5.《康哲奖助学金评定名册》(电子版)。
(二)报送要求
纸质版年级统一报送至学工组办公室(城关校区东校区恪勤楼215),电子版发送至sunyw@lzu.edu.cn。
七、终止资助的情形
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将终止奖学金发放:
1. 学习态度散漫、不努力,未完成规定学分者。
2. 生活不节俭,使用奖学金不当,挥霍浪费。
3. 基于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在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完成学业者(包括但不限于休学、保留学籍、出国留学等)。
4.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校纪处分者。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