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发《关于调整兰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申报流程的通知》(兰医保中心[2023]2号)文件内容,兰州市职工生育保险享受津贴待遇发放申报流程,参保职工(男、女)在生育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次月起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缴费不满12个月的不得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兰州市市职工生育参保人员,完成生育医疗费结报的次月,准备相关资料进行生育津贴申报。申请报销的有效时限为产假结束后的半年内,逾期不予支付。
医保局现优化报销流程可线上申报:
手机端—兰州市医疗保障局、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甘肃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业务办理
电脑端—甘肃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个人登录→我要办
线上办理时间:每月1-19日
线下人工办理时间:每月1-15日交报销材料(英福楼206室)。
注意:市职工生育津贴申报内容重点如下:
1、下载填写《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信息采集表》、《个人承诺书》;
2、提供资料:出院证明书(原件)、住院发票(彩色复印件)、出生证明(彩色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一类账户银行卡复印(写开户行名)。
医疗保险管理处
202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