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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 让生命延续——兰大一院成功完成今年第二例器官捐献

器官捐献 让生命延续——兰大一院成功完成今年第二例器官捐献
2019-04-09 10:31:07


   清明节当天,我院完成今年第二例器官捐献并成功实施肝移植手术,捐献者是47岁的庆阳男士周某(化名),因脑出血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家属毅然决定捐献男士的心、肝、肾、角膜多个器官,令多位等待移植的患者获得新生。

   两周前,周某因脑出血术后疗效不佳转入我院,虽经积极抢救,病情仍迅速恶化。4月3日,周某出现自主呼吸消失,血压进行性下降,我院迅速组织相关科室专家会诊,综合相关指标,联合判定患者为脑死亡。全家人沉浸在无限悲痛的时候,提出了器官捐献意愿。经专家评估,患者心脏、肝脏、肾脏及角膜均适合捐献。我院器官移植办公室人员向家属详细告知了我国器官捐献和器官移植的相关政策,最终,周某的心脏、肝脏、肾脏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分配给4位终末期疾病患者。

   在甘肃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我院医务人员进行器官获取手术,肝脏移植在我院完成,心脏、肾脏同步送往移植医院,角膜收入我院眼库。为了表达对捐献者至高的敬意和缅怀,在获取手术结束后,我院的医生为捐献者遗体进行仪容恢复,并举行了短暂而庄重肃穆的告别仪式,在场的医护人员向逝者深鞠躬默哀,表达来自医护人员深深的敬意。




   随后,我院经过积极准备,开始移植手术,在这场与时间较量的战斗中,我院肝移植团队医护人员坚守岗位、连续作战,用辛勤的汗水和高度的责任心完成了此次捐献移植工作。

   周某走了,却让更多患者接受了这份生命的礼物,他的名字将会永远镌刻在甘肃省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的纪念碑上,受到社会各界的尊重和缅怀。

   近年来,我院不断强化捐献工作流程,加强协调员队伍建设,积极为捐献工作人员提供后勤保障等。在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背景下,我院器官移植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实现器官捐献工作的稳步健康发展,秉持医者仁心,为促进甘肃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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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我国2010年开展器官捐献工作,随着群众对器官捐献公益事业的认可,近些年器官捐献公益事业得到了长足进步。截至2019年3月28日,我国已经完成22899例器官捐献,共捐出65337个器官。甘肃省完成器官捐献33人,共捐献大器官86个。不过与每年需30万例器官移植的量相比,目前还远不能满足患者的需求。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公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国遵循国际上公认的伦理学原则,结合国情推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充分保障捐献者和接受者的权利。国家成立了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也都成立器官捐献管理分中心,很多医院也都成立了器官捐献及移植管理机构,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医院移植工作。

    我院普外科拥有16个亚专业,2004年就已经建立了器官移植中心,同时,开展的外科ERCP技术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还拥有全国领先的甘肃省干细胞库。我院普外科成功实施甘肃省第一例肝脏移植、首例活体肝脏移植及首例肝肾联合移植,被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认定为甘肃省第一家开展人体肝脏移植技术的医疗单位。目前,我院是甘宁青三个省完成肝移植例数最多,也是唯一常规开展肝移植术后随访工作的医院。我院于2013年12月3日成功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移植以来,帮组多名受捐者获得新生,受捐患者术后均恢复良好。我们也呼吁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器官捐献的队伍当中,让更多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看到生的希望,让爱永存,让生命延续。

                                 

来源:普外五科 李莹

图:党委宣传部 马凌

编辑:党委宣传部 别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