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东岗院区、西站院区: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业务信息标准,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试行版)>和<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试行版)>的通知》(甘医保发〔2021〕43号)(以下简称《通知》)及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兰州市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上线在途业务处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文件要求,新医保平台将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零时正式上线,届时将启用国家医用材料标准库。为落实《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试行版)》(以下简称《医用耗材目录》),保障新系统平稳切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用耗材目录》对照情况
根据《通知》要求,截止 5 月 15 日,我院在用耗材与《医用耗材目录》对照后,共计无法对接、在新医保平台存在收费问题的材料364 个,其中:明确规定不可单独收费材料 194 个(附件2)、因未在国家医保数据库备案导致不能收费材料 46 个(附件3)、因我院医用材料信息不完善导致无法收费材料 124 个(附件4)。
二、认真落实文件要求
为认真落实《通知》和《方案》要求,确保新医保平台平稳切换,以上存在问题的耗材将于 5 月 24 日零时停用,届时各科室将无法计费。
三、其他
《通知》执行过程中,若存在临床确需使用、无其他替代材料且与相关操作收费成本倒挂的,写明具体情况,以纸质版材料交于医保处,由我处统一报送医保局;对未在国家医保数据库备案的材料,通知生产企业在国家医保局网站备案;在我院系统中维护不完整的材料,请将注册证等相关资料报送设备处进行维护。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岳睿
联系电话:18793162331、0931-8356185
附件:1、《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试行版)》
2、不可收费材料清单
医疗保险管理处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