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团支部、院级主要学生组织:
依据《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办法》(团委发〔2019〕14号),经学院研究讨论,决定开展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条件
详见《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依据》(附件1)。
三、评选名额
1.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4个
2.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推荐1个;
3.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干部:推荐1名;
4.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推荐1名;
5.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推荐1名;
6.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优秀学生团干部:全院总名额不超过共青团员总数的2%,具体名额详见《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名额分配表》(附件3);
7.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优秀共青团员:院校总名额不超过共青团员总数的4%,具体名额详见《兰州大学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名额分配表》(附件3);
请各团支部及院级主要学生组织负责人统筹考虑团支部活动情况及团组织活动参与情况开展评优推荐工作。
四、评选办法
详见《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办法》(附件2)。
五、申报流程
1.分类申报:个人或者团组织负责人按类别填写《兰州大学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申报表》(附件4),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的需提交主要事迹材料,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还需提供先进工作做法支撑或证明材料,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交给学院团委组织部。
2.审核推荐:推荐单位评审推荐,针对申报单位和个人情况需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符合条件的方可上报。其中,校团委各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推荐申报的学生个人,均需征求所在团支部和学院团委的意见,并通过所在学院团委统一上报材料。各推荐单位出现推荐人员不符合条件、重复推荐等情况的,不再进行二次推荐。
3.学校审核:校团委通过书面评审、答辩评审等方式进行审核,确定拟评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选表彰名单。
六、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及学院主要学生组织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五四评优”表彰工作,将评优表彰工作与团员教育评议等基础工作紧密结合,认真指导相关集体和个人按照要求及时完成申报,形成鲜明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根据《兰州大学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名额分配表》(附件3),结合日常工作学习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
2.要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本单位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程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深入了解和审核推荐。
3.请各推荐单位于4月10日晚21点前报送评优材料至院团委组织部,要求如下:《兰州大学2023年度“五四评优”各奖项推荐汇总表》(附件5)——Word可编辑电子版1份。由其他单位、校团委各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等推荐的人员需在汇总表中备注栏注明“推荐组织”情况。
《兰州大学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申报表》(含主要事迹材料)——电子版1份,其中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十佳学生社团、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还需提交含单位推荐意见和签章的纸质版1份及相关表彰奖励支撑材料。
联 系 人:
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团委 李雪斐
院团委组织部 李晓楠
联系电话:8356943
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团委
202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