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学科点秘书、同学:
根据《兰州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校医发〔2021〕13号)、《兰州大学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校医发〔2021〕14号)文件要求。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培养必修环节,考核通过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一、开展对象
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博士、硕士),以及因其他原因需要参与科研训练与劳动实践环节的研究生。
二、开展形式
(一)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按照卫健委颁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进行,参加培训基地的主要二级学科相应科室的临床诊治工作,进行不少于 33 个月的科室轮转培训。
(二)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
在导师指导下参加 18 个月的相关科室轮转临床诊治工作。具备副高医师及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可免修此环节,但须参加临床能力考核。
三、考核方式
(一)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各住培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部门应对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进行考核。
(二)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
本专业领域副高医师及以上职称的 5 位专家(其中正高职不少于 3 位,外单位专家不少于 1 人)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是否具备专科主要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治疗技术,熟悉门急诊专科疾病的处理、危重病人抢救,能独立处理某些疑难病症;能够胜任住院总医师工作,临床能力达到同年资专科医师水平。
四、材料提交
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须提交实践报告,模板见《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专硕)》(附件1)、《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专博)》(附件2),专业实践报告的内容应与开展的临床实践活动紧密联系。签字完整的纸质版考核表提交至研究生处,同时将纸质版扫描成电子版上传至研究生综合业务系统,导师及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研究生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