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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大一院顺利通过甘肃省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国家级试点验收工作

兰大一院顺利通过甘肃省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国家级试点验收工作
2021-11-30 15:34:15


2021年11月26日下午,甘肃省委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税务总局、省档案馆一行专家在门诊综合楼会议室对兰大一院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经专家组评定,兰大一院圆满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甘肃省首批国家级试点工作验收,成为全省首家通过试点工作验收的医疗机构。总会计师马春莺出席会议,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处长杨海琴作工作汇报。




2021年4月,根据甘肃省《关于在全省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的通知》(甘档发〔2021〕16号)文件要求,医院结合自身财务管理及信息化建设优势,主动请缨,积极筹措,获批成为甘肃省首批国家级试点工作单位。医院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深入落实试点工作要求,以对标一流、扬长补短、提质增效为工作目标,如期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杨海琴在汇报工作中,详细介绍了医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逐条汇报验收工作内容,全面解答专家问询,并就进一步加强医院财务档案管理以及财务信息化建设进行了探讨。




专家组通过听取兰大一院工作汇报和现场观摩系统演示,全面、深入了解医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在档案管理及内控建设方面提出极具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经专家组集中讨论后宣布:兰大一院试点工作严格遵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电子档案管理等有关要求,业务流程科学完整,风险防控贯穿始终,符合试点工作验收要求,希望兰大一院持续发挥试点作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便于专家组整理上报国家档案局,作为经典案例进行推广。




通过本次试点工作,医院全面梳理了电子发票收取、使用及管理流程,解决了传统财务档案管理的痛点、难点,提高了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水平,实现了为职工减负、为管理赋能、为医院增效的目标,是兰大一院加快智慧医院建设形势下做出的又一重要变革。


文|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李园

图|党委办公室 马凌

编辑|党委宣传部 南如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