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管理办法》(校党委发〔2019〕103号),结合学院实际,现面向我校榆中校区在读研究生选聘兼职辅导员1-2名,具体如下:
一、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兰州大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2026级新生),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心理健康,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好的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5.热爱学生工作,学有余力,可全程保障规定坐班工时;应聘兼职辅导员必须征得导师同意,未经导师同意不得担任兼职辅导员。
遴选条件参照学校要求执行,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选聘不受学院及学科背景限制,可以跨学院报名。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具有学生工作或社会工作经历者优先;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具有医学教育背景或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者。
二、选聘人数
本次计划选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1—2名。聘期原则上应为2026年9月至2027年9月(至少一学年)。
三、工作安排
请有意向的同学将带有照片的个人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wangjingxian@lz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兼职辅导员应聘+姓名+专业+校区”。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下午17:00,后续事宜另行通知。
四、工作提示
1.兼职辅导员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至少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学院将重新进行选聘。
2.兼职辅导员工作量按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核定。兼职辅导员每月工作情况由学工组负责考核,薪酬待遇根据学校规定及实际工作量进行计算申报。
3.兼职辅导员工作地点为兰州大学榆中校区。
4.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离任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者,原则上不得再次聘用。
5.兼职辅导员须协助做好医学生临床见习、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关心学生职业素养和医学人文精神培育。
联系人:王老师
邮箱:wangjingxian@lzu.edu.cn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处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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