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第六届合唱艺术节交响乐团伴奏演出服务项目,采用院内单一来源谈判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谈判文件编号:LDYYZB20191010-QT015
2、谈判内容:(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具体谈判内容及数量详见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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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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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第六届合唱艺术节交响乐团伴奏演出服务项目 |
见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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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我院定于10月18日举办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第六届合唱艺术节,合唱八个曲目伴奏均需要交响乐团进项演出伴奏。为了确保此次演出效果,保证演出圆满进行,需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由兰州大剧院演艺中心承担此次合唱艺术节交响乐伴奏。现将理由说明如下:
1、兰州大剧院演艺中心为兰州大剧院下设机构,是负责兰州交响乐团等兰州大剧院下设机构的演出运营管理、各类演出业务等的综合业务机构,是兰州市属唯一的专业艺术院团和演出剧场集合而成的集团式演艺机构。
2、下设的兰州交响乐团,是我省唯一一家具有三管编制的交响乐团,同时,也是省内唯一一家具有100余名演奏员的交响乐团。此次合唱艺术节的主题是伟人诗词,我院要求所有合唱曲目的演奏总谱均按照三管编制的交响乐团进行配器,由100人的交响乐团进行合唱艺术节演出伴奏。编制及演奏人员达不到要求,将无法满足此次合唱艺术节的演奏需求。
综上所述,兰州大剧院演艺中心在交响乐团编制、演奏员数量等均具有唯一性。
服务单位:兰州大剧院演艺中心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财务和服务等能力;
3)营业执照包括必须包含文艺演出等相关服务;
4)其它详见谈判文件(具体参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5、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报名当天必须携带企业所要求资质证书的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商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项目相关的许可证及资质证明、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所有的报名材料及复印件报名后需存档)。
6、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2019年10月11日起至2019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兰州大学第一医院行政楼一楼招标采购办公室(二)现场报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7、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上午8:40分之前提交至兰州大学第一医院行政楼一楼招标采购办公室(二)。
8、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大学第一医院行政楼一楼招标采购办公室(二)。
9、谈判时间:2019年 10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10、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联系人:贾老师
电 话:0931-8356291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2019年10月10日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04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