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6月16日上午,我院在门诊七楼第二学术厅举行“《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签订仪式”。院长余勤,副院长周永宁,纪委副书记仇志强出席签订仪式,药剂科等相关负责人以及49家药品配送公司负责人参加了廉洁购销合同的签订。签订仪式由副院长周永宁主持。

余勤强调,“廉洁购销”不仅是国家对医药购销领域的强制规定,而且是上级部门对医院和医药配送企业的要求,同时也是医疗机构、各配送企业在药品购销中自身的需求,我们需要规范、需要廉洁、需要正规。余勤指出,一要深刻认识到医药购销领域中的风险和漏洞,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有明确的判断、要时刻保护警醒,一定要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二要认真履行合同内容,坚决不能走形式,医院各级医生和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合同,坚决杜绝违规、违法和不规范行为;三是要求与会代表要将会议内容、要求,以及合同中的规定认真传达给各公司的相关人员,要求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真正遵守法律法规。

周永宁强调,我院相关部门人员一定要谨记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制度和医院规定,加强学习、吸取教训,提高自律自觉性;希望医药供应商深刻认识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经营、廉洁诚信,共同维护整个医疗行业的形象,维护广大患者的绝对利益。
余勤代表医院与各配送公司负责人签订了《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仇志强重点传达了国家卫计委和省卫计委关于医药领域的重要讲话和精神,指出“强化监督管理,严肃行业纪律”。对《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的内容进行了说明,此次廉洁购销合同对双方购销程序、廉政责任、违反廉洁购销合同的惩处办法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是我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院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工作、规范我院医药购销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药品经营秩序的重要举措。该仪式每年举办一次,今年是我院实施这一举措的第四年,目的是营造一个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医药购销环境,保障患者安全用药,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更好地维护患者、医院和药品供应企业的利益,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文:药剂科 席莉莉
图:党委宣传部 马凌
编辑:党委宣传部 李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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