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兰大一院举行《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签订仪式

兰大一院举行《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签订仪式
2016-06-17 12:15:58


2016614日下午,我院在门诊七楼第二学术厅举行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签订仪式。院长余勤,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万军,副院长周永宁出席签约仪式,药剂科等相关负责人以及五十余家医药配送公司负责人参加了廉洁购销合同的签订。签订仪式由副院长周永宁主持。

仪式上,药剂科副主任魏玉辉对《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的内容进行了说明,此次廉洁购销合同对双方购销程序、廉政责任、违反廉洁购销合同的惩处办法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魏玉辉代表我院医药采购主管部门做出承诺——我院药品采购管理部门人员将立足岗位、严格要求,率先垂范,在药品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

余勤代表医院感谢各家企业多年来对我院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指出“廉洁购销”不仅是国家和政府对医药购销领域的强制规定,同时也是医疗机构、各配送企业在药品购销中自身的需求——我们需要规范、需要廉洁、需要正规。

余勤要求,在医院和医药配送企业今后的合作中,药品配送公司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药品购销规定提供质量可靠、价格低廉的药品;医院各级医生和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合同,坚决杜绝违规、违法和不规范行为,为老百姓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胡万军强调,我院医护人员和相关管理部门人员一定要谨记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制度和医院规定,加强学习、吸取教训,提高自律自觉性。胡万军还对医药配送企业提出了要求,希望医药配送企业认清医药配送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构建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购销氛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经营、廉洁诚信,共同维护整个医疗行业的形象,维护广大患者的绝对利益。

  医药配送企业代表发言,表示对医院的举措表示坚决支持,并承诺坚决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及时准确的为患者提供医药产品,愿与医院一起共同营造和谐、规范的购销环境。

余勤代表医院与各配送公司负责人签订了《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周永宁强调医院工作人员和医药配送企业人员一定要切实履行各自承诺。

《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是我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院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工作、规范我院医药购销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药品经营秩序的重大举措。该仪式每年举办一次,今年是我院实施这一举措的第三年,目的是在一定程度上纠正药品购销不正之风,营造一个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医药购销环境,保障患者安全用药,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更好地维护患者、医院和药品供应企业的利益,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院长余勤指出“廉洁购销”不仅是国家和政府对医药购销领域的强制规定,同时也是医疗机构、各配送企业在药品购销中自身的需求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万军强调双方共同维护整个医疗行业的形象,维护广大患者的绝对利益


 副院长周永宁强调医院工作人员和医药配送企业人员一定要切实履行各自承诺



五十余家医药配送公司负责人参加了廉洁购销合同的签订

(新闻来源:药剂科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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