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实施办法》(校办〔2025〕3号)及校团委《关于开展兰州大学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级别与类别
(一)立项级别
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个级别,均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标准遴选立项。
(二)项目类别
1.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原则上2—5人,含项目负责人),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执行期一般为1年。重点鼓励结合临床实践、医学科研开展选题。
2.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2—5人,含项目负责人),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项目应为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贴合医学健康领域,富有创新性、实践性和应用性,且有一定知识和技术含量,执行期一般为1年。
3.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3—8人,含项目负责人),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医学相关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项目应已完成或正在进行工商登记注册,能够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入实体运营,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执行期一般为1—2年。
二、选题要求
1. 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重点贴合医学行业发展、临床诊疗实践、公共卫生服务及健康中国战略需求。
2. 选题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基础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医工结合、医理交叉、医文融合等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3. 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鼓励支持学生大胆创新,包容失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教育文化。
4. 鼓励师生参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医药卫生领域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力争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鼓励学生结合“挑战杯”“国创赛”“创青春”等全国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要求申报项目。
5. 鼓励学生跨学院、跨学科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学生将临床调研、社会实践类课题与大创项目有机结合,提升项目实践价值。
三、申报条件
1. 项目负责人须为我院具有全日制学籍的非毕业年级在校本科生,毕业年级学生须已确定保送我校2026级研究生;项目成员原则上应为我校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均须为本科生。
2. 在同一立项年度内,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1项大创计划项目,同时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其他大创计划项目不超过1项,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项目成员最多可参与2项大创计划项目(创新创业培育项目不计算在内)。
3. 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优先遴选我院在岗教职工(含临床医师、科研人员)。鼓励联合企业人员、临床行业专家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导师。
4. 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为1人;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可为2人,其中1人须为企业导师或行业导师。各项目均可邀请1名硕、博士研究生担任团队的“科研朋辈导师”。
5. 在同一立项年度内,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各级大创计划项目原则上累计不得超过5项。确有特殊情况超出5项的,须为该教师指导的所有项目配备科研朋辈导师或第二指导教师。
6. 同一课题不能同时申报不同级别和不同类别的“大创计划”项目。
四、经费支持
1. 校级大创:由学院自行组织立项,不设数量限制。学校根据结项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学院按照不低于1:1的额度予以配套经费支持,项目结项后一次性向项目负责学生拨付支持经费。
2. 省级大创:根据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从本年度获批立项的校级大创项目中择优推荐,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 国家级大创:学院依据学校下拨的经费额度(附件2),结合项目质量遴选确定推荐项目,学院按1:1配比予以配套经费支持,确保每个项目获得的支持总经费不低于7000元。项目获批立项后,学校向学院一次性拨付经费,学院将指导各项目团队于2026年12月前将经费执行完毕。
4. 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仅立项为国家级项目,由校团委负责组织立项评审,创业训练项目拟择优立项10—15项、每项支持经费1.5—2万元,创业实践项目拟择优立项0—5项、每项支持经费5—8万元。创新创业培育项目依照项目实际情况纳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统筹管理,由校团委负责。
五、学院申报及评审时间安排
1. 团队申报与材料提交:4月17日24:00前,项目负责人完成线上材料提交。线上将完整填写的项目申报书(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至学院指定收集表,逾期不再受理。
2. 学院匿名外审:4月19日—4月25日,学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匿名外审,同步开展项目查重、材料审核工作,外审结果将作为项目遴选、定级的重要依据。
3. 学院评审与公示:4月25日—4月27日,学院结合匿名外审结果,确定立项级别及推荐排序,在公告栏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4.盖章及团队申报及材料提交:4月27日-4月28日,请项目负责人将申报书word版及盖章pdf扫描版提交至团委综合管理系统,4月29日-4月30日学院展开审核。
5. 学校审核与立项:5月1日—5月中旬,校团委对学院上报项目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在团委主页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正式确定立项。
6. 项目执行与结项:5月中旬—次年3月为项目执行期,9月上旬开展项目中期检查;次年3月开展结项评优工作,具体安排以届时通知为准。
六、申报流程
1. 项目团队查阅本通知及附件,明确申报要求,结合自身专业、兴趣及研究基础,确定选题并组建团队。
2. 联系指导教师,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兰州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完善相关支撑材料。
3. 4月28日24:00前,完成线上系统申报,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4. 配合学院完成匿名外审等相关工作,及时关注学院公示信息。
5. 学校复核立项后,按照要求启动项目实施,定期向学院汇报项目进展。
七、项目管理与成果要求
1. 项目立项单位为第一临床医学院,学院负责对各项目的研究进展、经费执行、安全管理等事宜进行统筹管理。若项目执行周期内,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发生变化,后续工作原则上由我院继续管理。
2. 各项目团队须严格按照申报书计划推进项目实施,按时参加中期检查和结项评审,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内容、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确需调整的,须提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3. 创新训练项目的结项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结题论文、科技发明实物、临床调研报告、咨政报告、专利等;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及参加各类比赛的总结说明,创业实践项目还须对近一年的公司运营情况进行总结说明。鼓励学生依托项目成果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和创新创业赛事。
4. 基于大创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公开发表或出版时,须注明“兰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批准编号。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斐、张嘉莹
联系电话:8356943、15336054518
附件
1.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2. 国家级大创创新训练项目经费分配表
3. 兰州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04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