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2026年第二批我院可选拔1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4名访问学者赴德国玛格丽特·费舍尔·博世临床药理学研究所(https://www.ikp.de/en)/德国埃森伊丽莎白教会医院(https://www.contilia.de/einrichtungen/elisabeth-krankenhaus-essen.html)/英国伯恩茅斯大学(https://www.bournemouth.ac.uk/)进行交流。
一、申报条件
申报要求按《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指南》(详见网站: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95)。
(一)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本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三)申请人原则上应已获得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并满足外语水平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4),申请人如网申时尚未满足要求,应由所在单位出具情况说明,情况说明需经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章。
(四)申请人计划出国时间应在2027年12月31日前。各选派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93)。
(五)创新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
二、申报时间
(一)2026年5月20日17点前,申请人请将《附件1-计划选派出国(境)学习人员摸底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ldyydwhzjlc@163.com。
(二)2026年6月1日前,医院将申请人推荐至兰州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2026年6月1日0时至11日14时,被推荐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申。
三、咨询方式
院内联系人:0931-8356487,熊燕燕
兰州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0931-8915626,王阿菊
研究生处
2026年5月9日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04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