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别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根据《兰州大学临床医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空余名额适当向科研能力较强的导师、重点发展学科导师所在学科专业进行调整并补录,现将补录名单公示(见附件)
拟录取为非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兰州大学。(特别提醒:拟录取为非定向培养的在职考生,最终录取结果以本人人事档案转入兰州大学并审核通过为准。)
公示时间: 2023年5月8日-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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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医学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