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临床医学学位授予标准
附件内容:
附件1:【医学部】2021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专业学位)
附件2:【医学部】2021版-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类别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学术学位)
附件3:【医学部】2021版-临床医学论文成果关于顶级期刊、A、B、C、D、E、F分类具体标准
附件4:【各年级成果要求汇总】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硕、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创新性成果要求
附件5:【医学部】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相关要求
注: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通讯单位必须是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导师若为兰州大学第一医院职工,其单位也可为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兰大一院研究生处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