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处室、东岗、西站院区:
现转发甘肃省科学技术普及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甘肃省科学技术普及学会科普奖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科普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1.科普贡献(人物)奖:奖励在科普创作、传播、教育等领域有长期显著贡献的个人。
2.科普成果奖:奖励具有创新性和社会影响力的科普成果。
二、奖励名额
1.科普贡献(人物)奖:不超过2名。
2.科普成果奖:特等奖不超过5项,一等奖不超过10项,二等奖不超过15项,三等奖不超过20项。
三、奖励条件
(一)科普贡献(人物)奖
1.热爱祖国,积极投身于科普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素养,在科普领域持续从事相关工作 5 年以上。
2.科普作品或活动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普及性,对提高公众科学素质产生重要影响。
3.在科普作品创作、编辑、出版或新媒体传播方面成绩突出,作品内容丰富、科学准确、通俗易懂,深受公众喜爱,有效扩大了科普知识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传播覆盖 10 万人次以上。
4.在科普教育、科学普及培训或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中创新教学方法,激发青少年对科学的兴趣和探索精神,惠及青少年 2 万人次以上。
5.成功策划和组织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科普活动、科普展览、科普竞赛等,有效提升公众的科学素养和科普意识。
获得国家级媒体专题报道,或推动地方政策制定、产业发展
(如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二)科普成果奖
1.必须基于科学原理,内容准确无误,确保传递给公众的信息科学可信。
2.成果在科普内容、形式、方法或技术应用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原创性,能够突破传统科普模式的限制,以新颖的方式吸引公众关注,提高科普效果。
3.成果应面向广大公众,具有较高的普及性和实用性,能够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知识背景人群的需求,促进科学知识的广泛传播和应用。
4.科普作品类(包括图书、音像制品、数字产品、展览等):作品内容丰富、结构合理、逻辑清晰,能够深入浅出地阐述科学原理,使公众易于理解和接受。作品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能够广泛传播科学知识,提升公众科学素养,或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5.科普活动类(包括科普讲座、展览、竞赛、培训等)
活动目标明确,策划周密,能够针对不同人群制定有针对性的科普内容和活动形式。活动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如提高了公众对某一科学领域的认识,激发了公众对科学的兴趣和探索精神,促进了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应用。
四、申报要求
1.奖励申报成果应于2025年6月30日之前完成。申报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均须有相关支撑材料。
2.行政部门不得作为项目完成单位申报;公务员和未直接参与科学研究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管理人员不得作为项目完成人申报。
3.申报材料中的知情同意证明须本人签字确认,不得代签,不得使用电子签,材料中须附原件。
4.申报项目内容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背客观规律、自然常识、伦理道德,成果申报人应确认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5.成果主要完成单位须为法人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不得在完成单位后附加无法人资格的单位名称。
五、申报流程
1.2025年度科普奖申报采用线下填写申报表的方式完成申报。
2.申报表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填写完成后,所有完成人须签字确认。
3.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六、材料提交
1.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须对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查。申报书填写应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申报材料应包括申报书主件和附件,附件为申报书的支撑材料。主件和附件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提交一式5份。
3.公示材料、申报材料由申报人自行备份保留,获奖项目资料由甘肃省科学技术普及学会统一归档保存;未获奖项目资料在2025年度奖励工作结束后自行取回,逾期统一销毁。
七、医院申报时间
请各科室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申报。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ldyykjc@lzu.edu.cn,并将纸质版材料按要求装订,一式5份交至科技处(英福楼416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爱丽 王星星
联系电话:8356657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甘肃省科学技术普及学会科普奖的通知
2.甘肃省科学技术普及学会科普奖申报书
科技处
2025年11月21日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04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