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总结我校近年来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首届校级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范围
1.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在人才培养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
2.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坚持以下推荐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全过程,以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中心,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关键作用,扎根中国大地培养研究生。
坚持服务需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服务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探索前沿科学问题和解决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坚持质量导向。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有利于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有利于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坚持追求卓越。在培养机制上有重大改革,在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培养模式上有重大创新,取得重大原始创新成果,有利于全面提升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
坚持一线规则。优先奖励长期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研究生导师,激励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创新。
3.我校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以推荐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日期为准。
2.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3.成果应属于国内首创,重点关注依托教育部、甘肃省或学校重点建设项目(含课程、教材、教师等)和重要改革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教学研究及管理、人才培养等具有创新性、长效性,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
4.已获得过省级、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5.在成果推荐、申报过程中严格要求,成果必须真实有效,保证质量;申报材料要求内容详实,措施具体,要凝练学校特色,突出教学成果亮点,有相关数据支撑。推荐单位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对申报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申报流程及奖项设置
申报程序包括成果申报、学院初评与排序上报、学校评审。本次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实行学院排序推荐,学校差额评选,奖项设校级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凡获奖者,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取得特别重大人才培养效益,具有重大应用推广价值的,可申请教学成果特等奖;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方面有较大突破,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具有全省应用推广价值的,可申请教学成果一等奖;达到校内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一定突破、已取得一定培养效益,具有继续推广应用价值的,可申请教学成果二等奖。
四、材料报送方式及要求
1.成果申报。3月15日之前成果完成人须填写《兰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并提交反映该成果的总结、概述、出版物或相关资料等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兰大一院研究生处。并将《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兰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及佐证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ldyyyjsk@126.com邮箱,压缩包及邮件标题命名均为:教育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姓名。
咨询电话:8356286
办公地点:兰大一院英福楼312
兰大一院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