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对全国广大青年的寄语精神,认真履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政治责任,持续巩固社会实践育人成效,让青年学子进一步了解基层医疗和卫生服务现状,在社会实践中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增长知识才干、激发挺膺担当,提高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现将我院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含博士、硕士、本科生)
二、实践类别
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分团队实践、个人实践和专项实践三个大类,实践时长原则上不低于7天。
1.团队实践。采取公开招募与自由组队结合的方式选拔队员,队员组成可以跨学院、跨年级、跨专业、跨学历。团队实践要合理确定团队规模,原则上,每支社会实践团队人数应不低于5人。
2.个人实践。学生自行联系实践单位,活动内容需围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报告选题,结合时政热点、医学专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组织开展。
3.专项实践。主要包括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大美甘肃”社会实践和“青春建功积石山”4个专项实践活动,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开展均可。
三、实践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一临学子深入到基层医疗中去,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在服务中服务人民、增长智慧。鼓励一临学子围绕专业学科特色展开社会实践,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展现医学生的使命与担当。
2024年暑期实践的主题及内容如下,学生可自行选题、设计内容:
(一)团队及个人实践
1.理论普及宣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第一、二卷内容,走进基层、边远地区、社区、农村、军营等,精心设计开展有内涵、有人气的宣传教育活动,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信心满怀地紧跟党的核心、人民领袖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贯通起来,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多思多想、学深悟透,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实践要求,做到整体把握、融会贯通。
2.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深化建党百年激发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广泛学习宣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依托各地红色资源,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
3.发展成就观察。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以中国大地为课堂,以脱贫攻坚重大历史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在国情考察、社会观察、调查研究、学习体验、志愿服务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不断深刻领悟党的领导、领袖领航、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坚定紧跟党奋进新征程的信心决心。
4.乡村振兴调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以及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乡村一线,特别是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广泛实施教育关爱、爱心医疗、科技支农、基层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帮助发展乡村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美化乡村环境、提升乡风文明、促进乡村公共服务、讲好乡村振兴故事,将课堂学习与乡村实践紧密结合,发扬实事求是精神,掌握密切联系群众方法。
5.民族团结实践。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西藏、新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基层了解民族团结现状,结合当地实际和专业知识开展党史学习、政策宣讲、国情考察、社会调研、教育关爱、志愿服务、文化传承等实践活动,通过实地走访、调研访谈、多样化教学等方式深入了解民族团结进步呈现的新气象,充分感知民族地区发生的新变化,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6.就业创业实践。围绕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或面向现实问题和社会需求开展科普宣讲、成果转化、创业调研,或走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参加政务实践、企业实习、职业体验等实习实践活动。相关就业实习信息可关注兰大就业中心网站“实习专栏”。
7.教育关爱帮扶。聚焦教育关爱服务,深入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的县(乡),发挥专业特长,协助当地教育部门开展相关活动。同时,做好青少年困难帮扶,为农村留守儿童、农民工随迁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帮助。并通过开展问卷调查、走访调研、实地座谈等多种方法,探索高校与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地区中小学结对帮扶的长期合作机制。
8.爱心医疗服务。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到街道社区一线、农村基层、少数民族集聚地,围绕传染疾病防控、疾病防治、医疗养老、妇幼保健、青少年身心健康、食品安全等主题,开展健康普查、基本医疗卫生知识普及、乡(村)医疗站建设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9.美丽中国实践。围绕垃圾分类、资源开发、废品回收、节能减排、自然灾害预防等环保主题,开展科普知识宣讲与实践活动,为建设美丽中国、为尽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和“绿水青山”奉献青春力量。
10.文化艺术实践。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以弘扬时代精神、倡导文明新风为目标,鼓励同学们到城市社区、乡镇农村开展艺术创作、惠民展演、全民阅读、文化普及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民族文化精髓,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二)专项实践
1.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包括政务实习和企业实习,由各省级和地市级团组织负责募集实习岗位,在校大学生根据岗位信息报名参加,旨在帮助在校大学生熟悉真实工作环境,经受岗位锻炼,明确职业方向,不断提高社会化能力和综合就业能力。参与同学可关注各省、市级团组织和学联公众号,获取岗位信息并报名参与。
2.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学生利用暑假自行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青年之家”、青少年宫等团的基层组织和团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参与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参与社会治理、开展课后服务、组织社会调查、开展文体活动、促进基层团建等,鼓励优秀大学生,特别是硕士、博士研究生到城乡基层兼职锻炼。
3.“大美甘肃”社会实践。聚焦“体悟幸福美好新甘肃、谱写富民兴陇新篇章”的实践主题,围绕甘肃省“四强”行动和“三抓三促”等重要要求,在甘肃省内开展红色足迹寻访、党的创新理论政策宣讲、文化艺术下乡、科技支农、医疗卫生帮扶、生态环境科考和保护、城乡和社区治理、留守儿童关爱等实践活动。
4.青春建功积石山专项实践。积极参与积石山县灾后重建志愿实践活动,开展敬老爱老、课业辅导、自护教育、亲情陪伴等活动,在乡村振兴、社会服务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充分发挥青年学子的积极作用。
其他专项实践活动根据团中央、团省委等上级部门的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把握时代脉搏,丰富项目体系
要围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重点领域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着重提升学生专业素养、支持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实现知识技能与社会需求的有效对接,培养学生创新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引领广大青年在火热实践中“自找苦吃”,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二)优化工作格局,完善过程管理
在立项申报前举办社会实践宣讲会或培训会,围绕实践队员招募、活动设计、宣传报道、实践开展、成果撰写等内容进行辅导培训;协调热心于学生实践教育、业务能力较强的党政领导、专业教师、团学干部和在职工作人员等担任指导教师,实践团队师生比原则上不低于1:15,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3支团队和10项个人实践,鼓励指导教师随队实践;明确一名专职团干部或在职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加强对团队及个人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应急预案,组织所有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购买保险,并组织所有团队成员及个人签署《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1)。
(三)坚持成果导向,发挥朋辈引领
加强对实践活动中优秀个人和事迹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实践育人成效。实践活动结束后,要将在实践和调研中的成果积极向各类创新创业赛事、志愿服务赛事和青少年模拟政协提案征集等活动转化。鼓励硕、博研究生参与或组队开展实践活动。
五、时间安排
(一)社会实践宣讲会(5月23日)
学院将围绕实践队员招募、活动设计、宣传报道、实践开展、成果撰写等内容进行宣讲,请各年级积极参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学院盖章(5月30日)
城关校区同学请于5月30日13:00-15:00至杏林楼一楼向学院团委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提交《2024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或《2024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申报书》(附件3,纸质版)进行初步审核盖章工作;榆中校区同学请于5月30日18:00-19:00至秦岭堂一楼向学院团委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提交《2024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或《2024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申报书》(附件3,纸质版)进行初步审核盖章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加入一临2024暑期实践交流通知群:499291243,相关安排将在本群通知)
(三)系统上传(5月31日前)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于5月30日23:59前将《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1)、保险凭证、《2024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申报书》(附件2,盖章扫描件)或《2024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申报书》(附件3,盖章扫描件)上传至团委系统进行报备。系统填报时,“立项单位”处选择“第一临床医学院”。
开展个人实践,尤其是“扬帆计划”专项实践的同学,若5月31日前不能确定实践单位等信息,则无需从系统报备,实践结束后保留相关证明材料用于后续认定工作即可。
(四)系统审核(5月31日)
学生提交完毕后,学院将进行学院端的系统审核工作。学院将推荐不超过2支实践团队作为校级重点团队,拟推荐的重点团队在学生申报端口的“备注”栏中注明。
(五)立项公示(6月3日-6月5日)
确定具体立项名单后将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可联系学院团委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
(六)学校立项评审、公示阶段(6月下旬)
校团委将对审批通过的实践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公示并立项。
(七)暑期社会实践开展阶段(7、8月份)
各实践团队及个人结合前期准备情况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活动结束后,各实践团队及个人要如实填写《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附件4,2020级本科生填写)或《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附件5,其他年级学生填写)供各单位及校团委审核。结项时,实践团队还需提交《2024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项报告书》(附件6)备案。
(八)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阶段(9、10月份)
学院对各实践项目进行初审和评优推荐,校团委汇总全校暑期社会实践材料进行复审和评优表彰。
联系人:
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团委 李雪斐
院团委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 杨烁涵
联系方式:572499108@qq.com